如果一次性付款: 双方签暑《房屋转让合约》并交购房定金---将剩下房款与卖方一起到银行做资金监管----买卖双方签定《深圳市房屋买卖合同》并向国土局申请转移登记,领回执---国土局出具产权转移登记税单,交纳税费----买方领取新房产证---卖方结清水电等杂费---到银行放剩余购房款给卖方!-----交楼! 银行按揭付款: 双方签暑《房屋转让合约》并交购房定金----将首期款与卖方到银行做资金监管----向银行申请按揭----银行出具承诺涵----买卖双方签定《深圳市房屋买卖合同》并向国土局申请转移登记,领回执---国土局出具产权转移登记税单,交纳税费----买方领取新房产证---到银行放首期款给卖方,留点结算水电等杂费---买方与银行签订《抵押贷款合同》---买方与银行到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---银行领回已抵押房产证---直接将剩余楼款放给卖方---卖方结清水电等杂费---交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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